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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决策的落实和检查
作者:林业局  时间:2013-05-06  来源:林业局 字体显示:

集体决策的落实和检查

 

 

 

 

1、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应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重新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集体讨论决定。

 

2、根据会议决定,明确由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落实的,分管局长应及时传达,办公室需明确掌握落实重大事项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建议落实的时限,对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办,启动跟踪反馈和评议制度。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必须将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及时向局领导班子作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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