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申报材料
抓好精神文明,促进林业事业发展
――舒兰市林业局李玉书同志事迹
李玉书,男,1958年出生,1976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现任舒兰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在他的带领下,舒兰市林业局先后被吉林市林业局评为2009年度“平安林业先进单位”。被中共舒兰市委评为“先进党委”、“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先进单位”、 2009年度“民主评议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优胜单位”、 “政绩突出领导班子”。基层石河林场等场站也都获得了舒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一、强化领导,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 李玉书同志在林业建设和发展中,始终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文明”一起抓。在年初部署林业工作时,都把精神文明当作一项重要内容,摆上突出位置,并在“林业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制定了精神文明考核内容,使创建工作做到了有安排布置,有检查落实。为了保证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林业局成立了以李玉书同志为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办公室,由政治素质好、能力强、工作得力的同志专门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此同时,基层各单位也都相应地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做到了有人抓,有人管。 二、抓思想道德建设,建立一支思想业务双过硬的职工队伍 李玉书同志十分注重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技术业务水平,并把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觉悟和技术业务水平当作大事来抓。一是强化学习,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林业局每周三坚持集体学习,老干部坚持每月10日集中学习,基层单位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省、市委重要指示解放思想,加快建设和发展的理论 等,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始终各党中央保持一致,和省、市委保持一致,使党的重大决策在林业系统得到快速落实。为了使林业干部职工做到有法必依,特别是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更好地学法、执法,李玉书同志还始终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普法教育。先后系统地学习了《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土地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法规法规。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为开展各项工作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李玉书同志始终坚持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技术业务素质和文化水平上下了功夫。在提高技术业务素质方面,有计划地组织举办了“林政管理培训班”、“资源管理和调查设计培训班”、“木材检验人员培训班”、“安全生产培训班”、“森林防火知识培训班”、“林蛙养殖技术培训班”、“林业站工作人员培训班”和“木材检验知识竞赛”等,使干部职工学到了新知识,掌握了新技术,从而增强了林业建设本领。在提高科学文化知识方面,还选送了24名基层技术业务骨干到北华大学林学院学习深造,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建设和发展林业的能力得到了普遍增强。 三、抓职业道德建设,为发展提供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林业,不仅是森林资源的保卫者、建设者,同时也是行政执法者,每天都要查处和打击各种毁林犯罪。同时,也在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提供服务。因此。李玉书同志始终把林业职业道德建设抓在手上。一是大力倡导职工讲奉献,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二是大力倡导干部职工大讲“八荣八耻”,在林业建设和发展中学会“正人正已”。三是大力倡导树立行业新风。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在林业行政执法中做到不徇私舞弊,不贪赃枉法。同时,实行政务公开,做到办事程序、法律依据、办事要件、办事时限等对广大群众和招商引资客户公开。使林业有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巩固政府政务大厅林业窗口文明成果,经常过问调度大厅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共同研究在窗口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对策,使林业窗口始终成为全系统文明建设的标杆单位。目前,全系统政行风建设形势大好,特别是主要对外(社会)窗口都得到了群众好评。 四、抓物质和精神文明成果建设,实现“两个文明”双丰收 2008年以来,林业局年年都有新进步,年年都有大发展。在物质文明建设上,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得到了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防火成效显著,林业经济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林下种植、养殖业方兴未艾,为推动林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林业局先后受到了省、市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肯定和表彰,造林绿化,全吉林地区“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现场会在舒兰市召开;森林防火,舒兰市代表吉林省接受了国家林业局的检查;林政资源管理,清理林地整治年进展受到吉林市林业局表彰;森林病虫害防治,2008年获得省林业厅“全省人工捕捉粟山天牛成虫突击行动先进单位”称号;林业产业发展,一批林下种植和野生动物养殖业正在全系统兴起,以石河林场“万亩药材园”和“泰信达牌”林蛙油保健胶囊已经在全省乃至全中有名。
精神文明同样取得了丰硕成果。一年来,共涌现优秀党员66名、先进党支部(总支)12个、标兵党支部4个,优秀党务工作者9名。同时,还评选出石河林场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6个,受到了局党委的表彰奖励,也受到了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肯定。自2008年以来,舒兰市林业局先后被中共吉林市委、吉林市人民政府评为2007-2008年度“文明单位”;被吉林市林业局评为2009年度“平安林业先进单位”。2008-2009年,局党委被中共舒兰市委评为“先进党委”。2008年和2010年被舒兰市委、市政府评为“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2月,被舒兰市委、市政府评为2009年度“民主评议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优胜单位”;2010年3月,被舒兰市委、市政府评为“政绩突出领导班子”和2009年度“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石河林场等基层场站也都获得了舒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二0一0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