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备干部队伍管理规定
为加强后备干部工作,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后备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干部队伍建设实际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五)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六)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七)集中掌握、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二、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与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献身林业事业,在林业工作中突破创新,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组织和监管服务对象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