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机关工作制度
1、各项决议,一经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各科要认真贯彻执行。
2、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未经局领导允许,任何人不能违背程序和原则去办理局内的重大工作事项。除受局领导委托外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代表林业局同各界人士业务往来。
3、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和正常的工作秩序,注意与各有关部门以及局内各科的协调配合,努力把全局工作搞好。
4、要坚持保密制度,工作中要克服无政府主义和自由主义现象。
5、不允许从事有损于林业局形象和利益的活动。
6、工作有序、作风踏实、办事迅速,不得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反对吃、拿、卡、要、报,杜绝不正之风。
7、谦虚待人,表里如一,不搞小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