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吉林市委组织部和舒兰市委关于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要求,经林业局党委研究,决定今年11月至12月,在林业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重点
1、整治范围:局机关及局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基层干部。重点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林业服务窗口的基层干部。
2、整治重点:主要包括“五个集中整治”,①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问题;②整治基层干部乱作为问题,重点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③整治基层干部贪腐谋私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问题;④整治基层干部执法不公问题,重点是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⑤整治基层干部工作不落实问题,重点是对局党委决策和重点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不力、工作措施不具体,跟踪问效不及时、完成效果不显著的问题。在巩固清收还林成果上制止毁苗复耕不坚决、不彻底的问题;在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上责任不落实、纪律不严明的问题;在加快工程造林和村屯绿化美化工作上责任心不强、管护不到位的问题。
二、责任主体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局党委负主体责任,基层(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承担直接责任。局党委成立的林业系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活动办公室承担牵头组织实施责任,并会同局纪委承担监管整治和监督指导责任。
三、方法步骤
1、集中动员部署(11月5日)。林业局党委组织召开全系统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会议,在全系统范围内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各单位于11月9日前制定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安排部署工作。
2、基层单位开展自查(11月9日前)。各单位要围绕“五个集中整治”内容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采取基层干部自己对标查、座谈走访查、网络征询意见查等多种方式,认真查找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于通过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11月9日前各单位要向局活动办公室如实上报《自查问题清单》(见附件3)。
3、集中摸底排查(11月13日前)。在开展自查工作的同时,局党委将抽调专门力量,对各单位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并填写《摸底排查清单》(见附件3),务求摸底排查的全覆盖,不留任何空白点和盲点。摸底排查要注意从信访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群体事件中发现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党委成员要按照分工做好联系点监督指导工作(见附表2),在政策掌握、问题定性等方面把握分寸和口径,防止走过场。
4、梳理分析问题(11月16日前)。局活动办公室对基层单位自查、摸底排查和“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中排查出来的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梳理、一一调查核实。对确认的问题开展专门研究,找准症结所在,分析问题根源,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到事到单位到人头,并向基层单位反馈。《清单》要区分问题性质、问题轻重,有分析、有甄别,不要人为凑数,确保所列问题够格儿、够个儿。
5、开展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12月25日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坚持上下联动整治,特别是对那些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单位参与的联动机制。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通报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使专项整治的整个过程成为人民群众监督的过程。
6、建立健全长效机制(12月底前)。各单位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和分析解决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把握工作规律,列出制度清单,建立健全制度措施,巩固提高专项整治成果,推动解决问题的常态化、长效化。
7、形成总结及时上报(12月底前)。各单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12月25日前报局活动办公室。
四、整治措施
1、严格落实责任。党委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指导,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要挂点联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专项整治工作亲自部署,对重点、难点问题全程督办,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扛在肩上,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2、强化督查暗访。党委将抽调专人,充分运用督查、暗访、审计、信访、案件查处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带着问题下去,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暗访专项整治工作。对问题集中、整治不力的,局党委直接约谈单位负责人,提出批评、严正告诫、限期改正。同时,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开展有效检查和督办,持续传导压力,促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3、严格责任追究。强化正风肃纪,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以问题小而姑息,决不能以违者众而放任。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以批评教育为主,通过提醒、告诫、谈话、诫勉等方式,促其限期改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特别对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从严查处。实施倒查问责,对凡是大面积发生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凡是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凡是少报瞒报、拖着不查、顶着不办、有问题不改的单位,不仅要严肃追究党员干部本人的具体责任,还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责任。
4、加强组织领导。①成立工作机构。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李玉书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表1),负责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推动、督查调度、查处追责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领导小组下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党委副书记、局纪委书记张迎春同志任组长,负责抓好“五个集中整治”工作任务。成立9个督查排查组(按领导干部联系点),抽调专门力量,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②统筹工作摆布。把开展专项整治与贯彻落实全国、吉林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全面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与“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与开展“守纪律、转作风、讲担当、促落实”集中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推动林业系统党员干部素质提高、形象提升、服务提效、作用提质。③搞好舆论引导。注重正面宣传,充分肯定基层干部队伍主流、主体,发挥正面典型引路作用,保护好、调动好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宣传专项整治进展成效,公开曝光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总结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林业系统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
利益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附件2:林业系统领导干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联系点
附件3: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自查(摸底排查)清单
附件4:林业系统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表
附件1:
林业系统专项整治基层干部
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
领导小组及职责
为加强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林业系统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玉书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迎春 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 智 副局长
张树清 副局长
安英辉 主任科员
李春生 主任科员
成 员:雷广衍 局党委宣传委员、总工程师
张 刚 局党委组织委员、人秘科科长
赵静波 局党委纪检委员、纪委副书记
杨凤翔 局党委委员、市森林公安大队大队长
王兴若 局党委委员、小城林场党总支书记、场长
徐东海 办公室主任
姜维国 计财审计科科长
迟有昌 林政科科长
姜志春 林业稽查大队大队长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
主 任:张迎春(兼)
副主任:张 刚、赵静波、徐东海、姜维国
成 员:齐海洋、闫志桥、金世敏、胡 深、程兆伟、郭显臣、董亭亭
主要职责是:在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林业系统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工作;承担与舒兰市委组织部及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机构联络的具体工作;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梳理汇总排查出来的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清单;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注重正面宣传,宣传专项整治进展成效,公开曝光违纪行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张迎春(兼)
副组长:张 刚、赵静波、杨凤翔、徐东海、姜维国、迟有昌、姜志春
成 员:人事科、纪检监察科、计财审计科、森林公安大队、林政科、林业稽查大队相关科室干部
主要职责是:负责抓好“五个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并会同局纪委,针对不作为、乱作为、贪腐谋私、执法不公、工作不落实等损害群众利益方面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和督导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