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局属林业行政执法单位下达2016年《林业行政执法委托书》。望各单位认真按照林业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的执法职权范围行使执法权,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1、受委托单位和个人,要在受委托的执法职权范围内,以市林业局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单位和个人不得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林业行政处罚。
2、受委托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有行政执法证上岗执法,否则不准上岗执法。
3、凡被委托的执法人员,不得随意调离执法岗位。如因工作需要调离的,要及时上报市林业局同意,收回执法证。
4、坚决杜绝非执法人员上岗执法,对非执法人员上岗执法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执法单位和个人负责。
5、受委托的执法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公平、公正的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并及时上报经审核、审批后方可执行。坚决杜绝违法程序执法案件的发生。
附件:1、林业行政执法委托书
2、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名单
2016年1月1日
附件2:
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名单
(一)林业站(24人)
1、溪河林业站:于池
2、莲花林业站:刘志军
3、水曲柳林业站:韩明福、苏立秋
4、金马林业站:李建华、
5、平安林业站:许彬、续文国、李波、王海龙
6、白旗林业站:孙学瑞
7、七里林业站:向君才、王亚亮
8、法特林业站:赵凯、
9、亮甲山林业站:赵凤岐、于澍
10、小城林业站:刘承志
11、朝阳林业站:滑天祥
12、环城林业站:刘振国、张雷、谢玉秀
13、吉舒林业站:陈一民、韩伟
14、开原林业站:孙志
15、天德林业站:张桂久
(二)稽查中队( 106人)
16、朝阳中队:贾正刚、付胜龙、张向阳、赵海成
( 5人)商亮
17、二道中队:杨景才、裴玉林、韩清林、李长余
(12人) 雷明伟、关志国、李想、王岩、孙令军
李长武、李文涛、罗延春
18、金马中队:刘立明、刘福军、高君海、刘丽萍
(4人)
19、开原中队:刘志刚、王绍明、于海龙、王震、孙跃波
( 9人) 张鹏、周萌、朱一师 马金刚
20、平安中队:刘克群、马景富、廉伟 、赵树臣、
( 13人) 李秀文、党国林、王宝、宫立春、孙茂凯
马磊、高一夫、韩东、隋国权
21、青松中队:李生军、邢旭春、杨海涛、姬秀良、张兴华
(20人) 朱成春、姜松林、邵晓明、王建海、程立国
张庆春、韩文国、于晓东、潘晓亮、苏亚民、宣黎茂、于凤权、王柏轩、边荣伟、刘占国
22、舒郊中队: 刘 伟、王立军、谢春生、李玉岩、关志强、孙尚志、 吕国阳、姚玉山、王井明、张瑞、
(17人) 张玉琢、王大恒、田志刚、王明权、姚齐、
房录权、关智勇
23、水曲中队:张相春、曹臣、于勇、垢小双、张志伟
( 6人) 齐胜利
24、溪河中队:马景军、李凯、王磊、陈玉波、金立龙
(7人) 王万羽、官旭文
25.小城中队: 王道更、崔广义、周培利、陈广勇、姜维民
(1 3人) 许立东、张庆林、 耿洪波、李长青、张满冬
丁晓峰、吕庆海、赵晓峰
(三)森林公安(18人)
26、森林公安大队:杨凤翔、于立国、张志广、
曲彦祥、李棣
27、开原森林公安派出所:宫晓吉、李占辉、陈广润
于济南、毕野、庞俊涛
28、小城林业派出所:张广和、孙跃龙、张志国、李大伟
杨恩伟、董立冬、陈尧
(四)木材检查站(13人)
29、沙河桥木材检查站:满明义、马继辉、谢舒、赵航
赵文福
30、群岭木材检查站:曲树臣、谷文生、王英野、赵明嘉
陈永辉
31、平安木材检查站:潘立民、赵广玉、杨立君
(五)林政稽查大队(8人)
32、林政稽查大队:姜志春、于立忠、赵志远、周剑波
赵大航、韩明均、何宝军、高辉